食樂園  

要成為一個專業的美食達人除了必須具備一顆愛吃的心更要有優秀的相機筆電~!!(才能隨時拍美食分享啊!) 即日起到7月20日,快來參加台灣美食展和愛評網共同舉辦的『2015 仲夏食樂園』活動! 讓你/妳不但吃美食、分享好文,更可以拿好禮喔!!

 

 

活動網址:

http://event.ipeen.com.tw/2015/tcetva/

 

活動時間 2015/06/22~2015/07/20

 

活動方式

於活動期間內依據步驟完成活動關卡,並將關卡結果成功分享至Facebook,即可獲得抽獎資格。

獎品圖   

活動獎品

每名Facebook 參加者,一天最多可分享10次,活動期間分享次數越多中獎機會越高!獎項顏色皆隨機出貨,恕不得挑選。

Canon EOS M3微單眼相機雙鏡組(18-55+55-200mm),共1名

MacBook Air 筆記型電腦(11 吋/128GB),共1名

HTC One M9+智慧型手機(32G),共1名

ASUS Transformer Pad TF103C平板電腦(四核心/10.1吋),共1名

Lomography Lomo Instant 拍立得相機(三鏡組),共2名

LG Pocket photo 3.0 口袋相印機,共2名

CiCHi 喜器豆福杯,共5名

Hamee 仿真食物造型手機座/手機架/名片座(燒番麥),共10名

Hamee 仿真食物造型吸盤式手機架(煎餃),共20名

 

得獎公佈: 2015/07/28

將於活動網站及愛評網網站公告公布得獎名單,並同步寄出「得獎通知信」

活動得獎者請於指定日期 2015/08/05 晚上23:59 前,點擊回報連結依照各獎項需求提供得獎者相關資料,即完成網路回報;未準時回覆、資料填寫不全、未提供相關資料完成領獎程序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 若未收到得獎通知信請於2015/07/31前來信網站活動客服 )

 

獎品領取方式

請務必於2015/08/05 晚上23:59 前,依步驟完成回報。遺漏步驟、逾期回覆、資料提供有誤或不齊全,將視同放棄獲獎權益,恕無法補辦、補領。

1.請得獎者至facebook註冊信箱收取得獎通知信,點選得獎回報連結填寫正確的得獎人資訊。

2.獎品預計於2015/08/14前寄送。

 

注意事項

1.活動規則或活動操作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聯絡。

2.得獎結果將會於本活動頁面及愛評網公告發佈,寄送至您的facebook 註冊信箱,收到「得獎通知信後」,請於得獎通知信中規定的日期前回覆,逾時視同棄權。

3.本活動僅限設籍於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設籍其他地區者視為無效參賽者。活動小組不提供寄送贈品至國外之服務。基本資料填寫不實或不完整將取消得獎資格。

4.每人限使用一個facebook帳號參與活動,若超過數量且經查證為一人經營多筆帳號將取消領獎資格。

5.每人限得獎一次,恕不重複給獎。

6.若有登錄資料不實或違反本活動網站各項規範者,主辦單位及活動小組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

7.經由不正常途徑非法破解、竊取、竄改或毀損電子資料之行為,均屬違法。行為人應負刑事及相關法律責任。主辦單位若發現中獎者任何疑似觸法之行為,可逕行取消參賽者或得獎者資格,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8.所有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之個人資料,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若有假造、冒用、盜用或不實、不正確 之情事時,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追回獎品,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擔,與主辦單位無關。若因資料錯誤,致活動小組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或獎贈品,亦不再補寄。活動小組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於活動小組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9.當您提出參加活動所需資料時,表示您已同意主辦單位將您的真實姓名、郵寄地址及聯絡電話提供給活動小組做為贈品寄發資料處理之用;一旦獎品寄達經簽收受領後,如有遺失、盜領或自行拋棄、損毀,主辦單位及活動小組將不負責補發獎品,相關稅務問題應由中獎人自行負責。

10.獎品以實物為準,中獎人不得要求更換其他物品、轉讓予他人,本活動小組保留以其他獎品代替活動所宣佈獎品之權利。

11.如本活動因不可抗拒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活動小組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與延遲中獎公告。

12.主辦單位保留活動辦法、注意事項變更、詮釋、修增之權利。

13.本活動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而變更,活動小組保留更動活動獎品之權利。

14.如有活動任何問題,請來信客服 service@ipeen.com.tw。

 

詳細活動獎品及注意事項請參閱活動及官方網站

http://www.tcetva.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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